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22 来源:国务院网站 打印 作者: 字号:小中大
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
《意见》指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仍面临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因此,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了多方面意见,具体包括: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机制、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专利许可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
四、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五、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援助力度、拓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
特别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支持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
《意见》指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仍面临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因此,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了多方面意见,具体包括: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机制、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专利许可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
四、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五、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援助力度、拓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
特别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支持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