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华助力盐田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无条件过会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中企华 打印 作者:中企华 字号:小中大
2023年11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 13 次并购重组委审议会议,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获无条件通过。本次交易,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港股份”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购买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盐港运营”)100%股权。本次标的公司盐港运营主要资产是持有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三期”)35%股权,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深汕投资”)100%股权。
1.积极响应“二十大报告”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部署。
2.国家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提高服务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能力。
1.注入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深圳港集团下属优质港口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与公司现有港口业务有着显著的协同效应。盐田三期与盐田港股份参股经营的盐田国际、西港区码头公司均属于盐田港区的核心码头资产;深汕投资持有的小漠国际物流港未来将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优势的整车进出口口岸,是深圳港“一体三翼七区” 战略布局中唯一的东翼港区,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四港五站”交通枢纽体系中的重要港口。本次盐田港股份向深圳港集团收购深汕投资、盐田三期等港口类资产,有助于上市公司完善地理位置布局,巩固和提升行业竞争地位,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足发展。
2.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标的公司盐港运营重要参股公司盐田三期盈利能力强,分红金额高,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21.49亿元、17.80亿元和6.12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5.63亿元、21.33亿元和31.10亿元。通过本次交易,深圳港集团将投资回报长期而稳定、利润率较高的港口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保障股东利益。
3.彻底避免在小漠港经营上与控股股东的潜在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港口运营及其配套业务、路桥收费业务及仓储物流业务。本次标的公司盐港运营子公司深汕投资拥有小漠港的港口资产所有权,为避免与控股股东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小漠港由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汕运营公司以租赁方式负责整体经营。该形式仅为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潜在同业竞争的过渡性方案,小漠港资产权属仍属于深圳港集团。现有经营模式下,深汕投资的收入将来源于收取深汕运营公司的租金。深汕运营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尚未向深汕投资支付租金,后续实现盈利后双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本次交易有利于彻底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在小漠港经营上的潜在同业竞争,减少未来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
交易背景
1.积极响应“二十大报告”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部署。
2.国家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提高服务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能力。
交易目的
1.注入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深圳港集团下属优质港口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与公司现有港口业务有着显著的协同效应。盐田三期与盐田港股份参股经营的盐田国际、西港区码头公司均属于盐田港区的核心码头资产;深汕投资持有的小漠国际物流港未来将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优势的整车进出口口岸,是深圳港“一体三翼七区” 战略布局中唯一的东翼港区,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四港五站”交通枢纽体系中的重要港口。本次盐田港股份向深圳港集团收购深汕投资、盐田三期等港口类资产,有助于上市公司完善地理位置布局,巩固和提升行业竞争地位,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足发展。
2.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标的公司盐港运营重要参股公司盐田三期盈利能力强,分红金额高,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21.49亿元、17.80亿元和6.12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5.63亿元、21.33亿元和31.10亿元。通过本次交易,深圳港集团将投资回报长期而稳定、利润率较高的港口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保障股东利益。
3.彻底避免在小漠港经营上与控股股东的潜在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港口运营及其配套业务、路桥收费业务及仓储物流业务。本次标的公司盐港运营子公司深汕投资拥有小漠港的港口资产所有权,为避免与控股股东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小漠港由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汕运营公司以租赁方式负责整体经营。该形式仅为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潜在同业竞争的过渡性方案,小漠港资产权属仍属于深圳港集团。现有经营模式下,深汕投资的收入将来源于收取深汕运营公司的租金。深汕运营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尚未向深汕投资支付租金,后续实现盈利后双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本次交易有利于彻底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在小漠港经营上的潜在同业竞争,减少未来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