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华成功服务北京市首例已审结实质合并重整案
发布时间:2020-05-09 来源:中企华 打印 作者:中企华 字号:小中大
该重整案为北京首例审结的实质合并重整案,也是2019年12月30日《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发布后的首例适用预重整程序成功案例。
中航股份公司、中航工程公司系母子公司,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国有企业,两家公司主要经营燃气轮机的生产、研发等业务。受市场冲击和内部冗员影响,2019年11月,两家公司均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为由向北京破产法庭提出重整申请。北京破产法庭通过对两公司启动预重整,经临时管理人调查两公司资不抵债,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的基础上受理重整申请,并因两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等情形,经管理人申请,裁定对两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按照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后,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得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在7万元以下的部分(含7万元)全额清偿,在7万元以上的部分获得5%清偿。在削减全部债务负担后,中航工程公司和中航股份公司将有望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在未来发挥其潜在的市场和社会效益。
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从预重整至重整期间,管理人携中介团队,投入大量人员,依法勤勉尽职并且高效的开展了大量而复杂工作,包括资产核实、债权审查、制定重整计划、协调债权人和股东等各方利益等。中企华项目团队严格履行法律职责、勤勉尽责,与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一起紧密合作,最终推动了中航工程公司和中航股份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通过。中企华项目组主要成员包括陈昱刚、姚永强、王自然、李伊、张晓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