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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传捷报!中企华助力东方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无条件过会 

发布时间:2018-02-08 来源:中企华 打印 作者:中企华 字号:

       2018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进行审核,最终获无条件通过。该项目签字评估师系中企华公司孙旭升、谢爱民、申延桢、张家伟。

       本次重大重组,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向东方电气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东方财务95%股权、国合公司100%股权、东方自控100%股权、东方日立41.24%股权、物资公司100%股权、大件物流100%股权、清能科技100%股权、智能科技100%股权和东方电气集团拥有的设备类资产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合计67.93亿元。

       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大型发电成套设备、提供电站工程承包及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得到拓展,新增电力电子与控制、金融、物流、贸易、新能源、工业智能装备等业务,上市公司作为发电设备制造商的产业链将更趋完善,发电设备核心产业将提质增效。同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产融结合、国际化经营方面将得到有力提升,并有望通过新增业务培育未来业绩增长点,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力将得到增强。

       中企华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评估机构,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通力合作,凭借扎实的基础工作,丰富的工作经验,促进了本次重组的顺利完成。在此,衷心祝贺东方电气的明天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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